我去了一趟原来读书的职高,对的,母校。很多老师认出我,老师们老了,而我据说“长高了,更高更瘦了”。
我直接去了当初和漫漫共用的琴房,站在门口看着那台年华已逝的大钢琴,在钢琴前的仍然是个仿佛当初的漫漫一般单纯俏丽的女生,青春光洁的唇齿,羞涩地向这个形容枯槁的长发学长打招呼。
我在自家楼下的小仓库里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它,我的第一把吉他。它就那么裸着堆在旧家具上面。它很便宜,甚至没有套子,但是它的六根弦倔强地落满了尘土,却没有断。然后我半夜翻墙再一次去了学校,坐在钢琴房的窗下静静地调弦,头顶的窗子里面曾经有我的春天,曾有在我袖口上留下一行德文的女孩,白色衬衫,倔强的颈项,一遍又一遍地练习贝多芬,练习莫扎特。那里也曾经有把自己的练习时间让给她的我,用毛茸茸含情的黑眼睛,蹲在墙角看着女孩笔挺的侧面。
我仰头对着圆圆的月亮,清了清嗓子。天上没有云彩,月亮便像一只面临失去爱情的惊恐的眼睛。
这是没有人看见的月夜,这是学生时代爱情的窗下,这个人还是不是当年的那个我?
在北方寒冷夜里零下三十多度的低温下我暴露着手指,开始弹唱几乎被自己忘记了的许巍。
是啊和弦几乎已经忘了,但就算每一段solo和分解和弦都确凿无疑地记得,也不可能把《那一年》唱完了,因为很快,冻僵的手指就麻木而感觉不到弦和品的位置。
我知道漫漫也早已不是那个严肃的白衣少女了。她好像我一样,成为了一个新人。
漫漫啊,我的漫漫!
我脸颊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了两行热流。我咬紧牙!这一定不是眼泪,怎么会呢?大风大浪经历过来,这点伤感也能带来眼泪?寒露罢了。
D4
我仍然保持着在北京时的生活习惯,就是彻夜地看电影。家里只有一台老式的VCD和电视机,却神奇地能收到包括凤凰卫视在内的很多台。我大量地吸烟,随手找到器皿就把烟头掐熄在里边,比如吃剩的泡面的碗,比如喝了一半的可乐罐,我把房间摊成乱七八糟。这是和亚飞他们在一起养成的习惯。父亲起夜的时候,被房间里的混乱吓了一大跳。“快睡吧小航!大半夜的电视放那么大声你有精神病啊?没见过你这么放肆的!”我看都没看他一眼,老父亲气愤地睡觉去了。
凌晨,我看到了老泡,电视里突然出现当初火爆的香港演唱会,那时候年轻的老泡英俊而狂热,穿着短裤,露着性感的长腿,在舞台上跳跃歌唱。在他和队友们演出的录像中,不断剪接当时报纸对他们献谄溢美的大字标题。而主持人也不断跑出来说:“在大陆的乐队面前,香港的乐队好像是跳梁小丑。”
没过半个小时,我在另外一个电视台对摇滚人的采访VCD里再次看到了老泡,他仿佛瞬间老去一般,灰白的马尾,方下巴上的青胡茬儿,苛刻的抬头纹,局促地坐在一把小小的椅子上说:“后来我一直在思考,思考要不要继续做音乐……”老泡接着又在小椅子上说,“再也没有过像当年那般辉煌的演唱会了……”两次节目的区别是光阴,因为一晃已经过去十年了……我弓起身凑近电视机,节目已经变成了化妆品广告。可是我的大脑里刚才那一幕却不断地快退,播放,快退,播放,老泡再次坐在小椅子上重复道:“……在思考,思考要不要继续做音乐”“……要不要继续做音乐。”我向后一靠躺在枕头上,在可乐罐里掐灭烟头,在电视闪烁的反光里继续看了下去。
这天早上我像在北京一样睡了懒觉,父亲叫我吃早饭的时候,我恼怒了!团缩在被子里,生气地让父亲滚出去!
我回家多少是件大事,免不了要和父亲到处走走亲戚。亲戚们问到我的工作,爸爸就抢着说我是个“搞音乐的”,大家一时都不知道那是个什么工作,以为是开了某种商店卖唱片之类,或者是文工团吹笛子的。而父亲也兴致勃勃地和一大堆阿姨舅舅之类的亲友大谈“中国摇滚的发展”,主观地认为我是在群众艺术馆唱歌的。我试图说“我不是个玩摇滚的!我和他们没关系”,但是没人理我,他们正在谈到唱一首歌多少钱,爸爸连价码都编了出来。“唱一首歌怎么也得二十块钱!”他肯定而又自豪地说。我怒了,却不能当众发火,浑身真的好像是无数的蚂蚁在爬。
因为我改变了的口音,乘坐出租车的时候司机问:“小伙子是南方来我们这儿做生意的吧?”没等我回答,老父亲就赶紧幸福地抢着说:“这是我儿子!在南方搞音乐的。”
在家乡,直到现在,我最能放松和没有隔阂的地方,仍然只是网吧,这里的网吧非常的便宜,而那面17英寸的电脑屏幕,是同北京完全一样的。我感到自己已经不能适应家乡,自己在家乡就好像是个外地人,就好像当初刚到北京那样格格不入。曾经如此地讨厌着北京,爱着家乡,现在却发现,自己几乎已经不能在家乡生活了,自己已经变成了某种程度上的北京人。
黑夜里,从网吧回家的路上,我掏出手机,厚着脸皮试图给漫漫打电话。没有什么具体的事件,只是为了获得一个属于她的声音。但是无论怎么样也打不通。由于没有夜生活,由于缺少路灯,北方的夜很黑很黑,蒙古国的高气压来袭了,大风夹带着大片大片的雪花,几乎每一脚都会陷进雪里。有时是哗啦哗啦驽具响的马车,而更多的时候是辆满载着木材的大解放汽车,推着两团白亮白亮的光圈,震天动地从身后追上来,瞬间照亮了马路和我惨白的脸,照亮那些纷飞的雪花,然后就超过我远去了,再次把我和这个世界抛弃在黑暗无声的落雪中。而我的手机一直没有收到任何回电或者短信,我给漫漫发出去的短信都石沉大海。仿佛在这个睡着的乡下小城,就连无线电波也放弃了夜晚工作一样。我真真切切地感到自己被抛弃了,就像这个不再有信号的手机。
D5
鬼子六的家乡离我的城市并不遥远。我在火车上都没有看完一本小说。是的那是在火车站买到的米兰的新小说,我想在书中找到大灰狼。书中的米兰和一个又一个各种各样的男人悲欢离合,有健美粗暴型,有财富成熟型,有脆弱美少年型,我终于看到了大灰狼,那是一个潇洒的摇滚青年的角色,爱恨分明!承担了用浪漫的摇滚式的爱情来同之前宏伟的白领式爱情进行对比的功能。在某一章节大灰狼和其他男人一样向米兰示爱了,所有这些男人因为心痛而又浪漫的原因都不能得到米兰,他们不是为了米兰犯罪而逃亡,就是患了必须隐瞒的绝症,大灰狼的999朵玫瑰成为本书的一个小高潮。当然!每个男人米兰都会给他安排一个小高潮,然后就该换人了,大灰狼的章节不如其他男人的一半长,看得出来,米兰更加喜欢那些有钱的上班族,说一嘴英语远胜过会弹贝斯,虽然她并不知道大灰狼是个贝斯手而不是吉他手。她可能直到现在都搞不清贝斯和吉他有什么区别。我没有看到最后。我把书留在了座位上,被一脸色相呼呼噜噜吃着碗面的老头捡起来,像黄色杂志一样卷成桶状握在手里,津津有味地看下去。
鬼子六的店在?菖?菖?菖市最大的农贸市场,我下了出租三轮摩托车,就看到了一个拱顶的大棚。鬼子六给我的地址居然是中国的中小城市最普通的肉菜市场,所以有着最普通的混乱。我沿着店面号码找过去,很快就发现自己陷身在猪肉扇和白条鸡的海洋里。看过去一水的十几家肉店。丫耍我吧?我暗自骂道。准备见面了给他一顿猛锤!我在肮脏的人流中沿着肉店门口被人们满是雪水的鞋底踩得泥泞的过道走过去,一边走一边拨着鬼子六的手机号码。正拨打的时候就看见了满身猪油的胖子在指挥一个扛着半扇猪肉的少年,让他把肉卸到市场外面的小货车里。他的神色和他冬天的衣服一样好似一个萎靡的脏皮球。我们俩的眼睛交会了,他身上有什么似曾相识的东西令我张大了嘴。我的耳边还举着手机,呆住了。
这可是当年经常被认为吸毒的瘦猴鬼子六?
我们彼此都不敢相认。我虽然仍然留着黑色长发,但是更加长了,长期不打理,好像一把海带般乱而卷曲。可是鬼子六,这个当年北京无数女孩的梦中情人,这个在舞台上高高跃起的英雄式吉他手,这个在牛仔服上缝满时髦标志的自恋狂,现在却双颊肥胖,圆头短寸,带着套袖,羽绒服下挺着大肚皮。他的眼神也变成木讷,成熟,甚至势利的。鬼子六根本不像是已经几百万身家的人。我都不知道自己凭什么才认出了这个鬼子六,或者凭什么相信这就是那个鬼子六。我如此惊讶,以至于鬼子六连叫两声“小航你来了”,我都没有反应。愣住的手里还捏着手机,手机还在呼叫着。直到鬼子六从怀里掏出震动着的手机,我才忙不迭地停止呼叫,揣起手机。
鬼子六叫他老婆来和我相见,从柜台后面走出来的是个矮小红颊的女子,穿着厚而肥大的棉袄、套袖和围裙。我和这个应该被称作嫂子的女子彼此好奇却敬而远之地打了招呼。她一定听说过我,就像我听说过她。矮小的她站在高大的鬼子六身边,一样的蹭得满身肮脏。虽然这个女子完全没有小甜甜的漂亮和性感,但是他们看起来是如此般配,就像这市场里任何卖猪肉的夫妇一样。
老婆得照顾生意,鬼子六就独自带我去喝酒。在烟气腾腾的小饭馆里,我发现他几乎认识从老板店员到顾客所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