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混得也不错啊。”
“屁!比不了你们,你看看你那西装的料子,你再看看我身上这破****衣服。这个养路费汽油费洗车费,供老婆供孩子供车供房!他妈的死的心都有了!”
“还说不好,有车有房的!”
“唉,搬迁户,老房子一拆!在他妈郊区破小区里给你分个鸽子楼,什么补偿也没有。你丫爱去住不去住,不去住一家老小就得睡大街。原来老头留下来的那个老房子,那位置多值钱啊!早知道就早点卖了!本来可以发笔大财的!现在就被强行换成郊区那么个破房子!他妈的呸!”他恶狠狠摇下窗户吐了口痰。
“想多拉两个钱吧,碰上你这样的还总他妈穿帮!回头抄我号把我告了就得吊销驾照!还得再花钱去搞回来!你说,这么活着有什么意思!”
我在晃晃悠悠的后座上看着他愤激的后背,他也胖了,没了当初的那份轻浮,变成这么一个丑恶的被生活压垮了的坏蛋。他们可真无聊,就这么抄袭着父辈的老路。
所谓摇滚什么的就是放屁!
他曾经剑麻一般竖起的头发已经稀疏。我看到他盘丝般微秃的头顶,里边还闪着油光,不由得一阵恶心。我没接他的话茬儿,他就一个人滔滔不绝地唠叨下去。
“天堂酒吧啊……多么令人怀念的地方!”他说,“我都三四年没去了,倒是经常拉活路过。总想进去看看,就总他妈没空。跟你干完架之后没多久就不太跟玩乐队的那帮子人来往了,人要长大!咱们那阵子太不现实。孩子气啊!”
“听说那里重建了,现在是新天堂酒吧了。看见门脸也变大了。”好像突然想起来似的他突然问道,“你去天堂酒吧干吗?”
“老泡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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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赶到天堂酒吧的时候演出已经开始。天堂门口堆着两大篮鲜花,木牌上大字写着:“纪念?菖?菖乐队主唱老泡。”下面跟着一长串风格迥异的乐队和著名的摇滚人的名字。
黑漆漆的酒吧早已经挤满了人,找不到坐的地方,前排的人们都席地坐在舞池地板上,舞台上长发的老男人在这么漆黑的场所仍然带着墨镜,他抱着缺角的民谣吉他,唱着悲伤的歌。歌者和听众之间是一条燃烧的烛光河流。
服务员变戏法似的在我和红发朋克中间钻出来,“两位要点什么?”
“Matine。”我说。
“这位先生要点什么?”服务员说。
“能不能不要?”他说,服务员微笑着摇了摇头。
“他也是一杯Matine。”我掏出两百块钱递给服务员。
“原来这里可不这样!”他生气说,“现在全都这么利欲熏心的!”
我看到老泡的大幅黑白照片悬挂在场地中央,照片上的老泡是个身材挺拔的长发青年,一张干净年轻的脸傻傻微笑,身后火车车厢上写着“?菖?菖——北京特快专列”。这是当年他在北京火车站下车的一刻。从没想到老泡也曾有过这样青葱的年纪,好像当年的我们一样。他那充满希冀的年轻面孔令我心脏开始剧烈蠕动,他活着的时候我从没在中年老泡脸上看到这样充满希望的表情,我印象中的老泡总是一脸欲望一脸卑鄙和强硬。
“约会在巅峰顶点,一路漂泊到理想的彼岸。”这是刚下火车的青年老泡写的歌词。
笑话,你永无机会了,你的一生就这样残缺地终结!
老泡你奔赴天国的瞬间,可曾回头看?你想起的女人是谁?放不下的人是谁?未了的心愿又是什么?寒冷的天国里,会不会后悔今生的活法呢?在遥远的异国他乡,有个伤我入骨的女孩小甜甜会为你伤心哭泣,你知道么?你在乎么?
舞池里面那些席地而坐的年轻人就好像当年的我一样年轻,像当年的乐迷一样穿着时髦而充满音乐风格象征的行头,T恤衫印着喜欢的乐队的图案,五颜六色的头发仍然可以分出金属、朋克和黑炮来。我们两个站在舞台一侧,每人手里端着一杯Matine站在五颜六色的摇滚青年中间。我的西装革履和他的水桶一样的破夹克衫显得我们那么苍老,我们和周围打扮时髦的年轻人已不能协调,和天堂酒吧格格不入了。
我逐渐在人群中找到了几个熟悉的人影。我先是看见了王哥。在舞台后面的阴影里王哥在和乐手们一起搬器材。王哥明显发了福,却不像发了财,还是蹩脚西服,肮脏的衬衫领子。他和我对了一眼便默然移开了,他已不能认出西装革履的我。包厢里高哥挺直腰板坐着,一个非常漂亮的年轻姑娘抱着一堆白色花朵,把其中一支别在肃穆的高哥胸前。我身边站着当年几乎要了自己命的那个朋克,我的拖把确实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不能磨灭的记号。他和我一样满脸怆然。
当年的摇滚更像是一场令年轻人兴奋的运动,当时代变迁,当你不再年轻,热情如流水一般逝去,当年的回忆便成了一段烂掉的肢体。无论你是否怀念,都确确实实地离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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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传说中的长发男人终于出现,灯光打在他的脸上,他曾经英俊的脸已经苍老,这也是个著名的金属乐手,老泡生前乐队的吉他手,贴在地下室的四人海报中的一员。老泡生前这四个人不断地争吵,以至于在老泡最后的几年光阴里,这支曾经那么著名的乐队名存实亡。令人惊讶的,他也拿着一把箱琴。天堂酒吧里从来没出现过这么多的箱琴。长发老男人把手里的啤酒瓶放在舞台上,凑近麦克风吼道:“我翻唱一首大哥的歌。”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大哥”就是老泡。然后他唱了一首所有人都熟悉的著名摇滚歌曲,这首歌曾经为老泡带来过辉煌的声名。大家静静地听着。唱完后长发中年男人发了几秒钟的愣,轻轻拨了两下弦,所有人都以为他要继续唱了,然而他临时改变了主意。“再见!”他喝了一口啤酒就下了。“别走啊别走啊。”舞台底下的人们纷纷开始起哄,就有个熟悉的声音骂道:“别他妈在这儿起哄!”
我敏感地抓住了这熟悉的雄性嗓音,向那个混乱的方向看过去,却只看到许多被烛光照得昏暗的脸颊。还有一些因感动而泪光闪闪的女孩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