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完最后一句话,把那份领取单原件递到了法官面前。
"我方诉求:第一,确认原告在派出所领取的十万元不属于其丢失财物,判令其返还给我方当事人。第二,原告通过网络公开诽谤我方当事人窃取财物,事实依据不成立,构成名誉侵权,请求判令公开道歉并赔偿。第三,原告虚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嫌妨害司法,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法官翻着那份领取单原件,沉默了几秒。
然后他抬起头,看向周丽华。
"原告,你在派出所领取确认单上签字的时候,有没有人对你进行胁迫或者欺骗?"
周丽华张了张嘴。
"……没有。"
"你本人是否阅读了确认单上的金额?"
"……看了。"
"确认无误之后签的字?"
周丽华没有回答。
她的手指死死抠着桌面,指甲盖发白。
法官合上材料,抬眼看向她。
说了一大串文字,我只听到宣判完毕四个字。
我赢了。
法槌落下来。
周丽华整个人僵在原位,手指还抠着桌面没松开。她那个律师在旁边合上文件夹,低声说了一句什么,她没反应。
走出法庭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
周丽华还坐在原告席上没动,她那个律师在旁边小声跟她说什么,她一直摇头,摇头的时候肩膀在抖。
她费了那么大力气做了一张假存折,想证明自己丢的是十三万。结果林律师直接把她的"证据"变成了一把捅回她自己的刀。
你说你丢了十三万?好。那我捡到的十万就不是你的。还回来。
林律师走在前面,下了台阶才回头看我一眼。
"走了,等判决。"
我跟着她往前走,阳光晒在后背上,很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