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个短的数字。
但也就是一瞬间的事。
想起了我爸在客厅角落里只喝白水的样子。
想起了"法国春鸡"和婆婆那句"这才是鸡该有的味道"。
想起了"累赘"两个字。
方旭将我的诉求整理的有理有据。
每一样都列得清清楚楚。
法官宣读判决的时候,法庭里安静得落针可闻。
"准予原告苏晚与被告陈浩离婚。"
"支持原告全部赔偿请求,被告须返还人民币三百二十七万元。"
"关于被告挪用公司资金一事,证据确凿,构成职务侵占罪,移交刑事审判庭依法处理。"
婆婆听完判决,整个人往后一仰,瘫在椅子上。
陈浩坐在被告席上一动不动。
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没有说出来。
法警上前,请他离开。
走过我身边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晚晚"
我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里没有恨,也没有怜悯。
什么都没有。
他被法警带走了。
12
走出法院大楼的时候,阳光很好。
九月的风吹过来,有桂花的味道。
我站在台阶上,深深吸了一口气。
胸口里那团堵了好几年的东西,终于散了。
我爸就站在法院门口的花坛旁边。
他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夹克,别针还别在拉链那儿。
手里拎着一个保温杯,看到我出来,迎了上来。
"晚晚,喝口热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