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她前几天特意去布庄挑的,花了整整两百文,只为了让阿跃穿得暖和些。
可如今,衣服整齐地放在那里,人却不见了。
宋绵绵站在门口,手指紧紧攥着骨牌,心一点点往下沉。
她忽然觉得,这屋子空得可怕。
宋绵绵知道,他该回去了。
铺子一开张,常来的姑娘们就发现,那个眉目清俊的伙计居然不见了。
大家七嘴八舌地问。
宋绵绵只是笑了笑,没有多作解释。
她干脆贴了张告示,招两名干净利落的男伙计。
消息一出,半个城的年轻后生都挤来了。
“小妹,你这是招伙计,还是挑姑爷呢?”
陈氏看着门口乌泱泱的人群,手里端着茶碗愣是挤不到柜台前。
宋绵绵眨眨眼,嘴角勾起一抹狡黠的笑意,偷笑着说:“大嫂,这叫引流。”
她朝门外努努嘴,声音压低了些。
“你想啊,姑娘们来看脸,看顺眼了,总得买点吃食吧?哪怕只是一碗糖水,也能多几个铜板进账。”
最后选中的,是个文气的书生,名叫凌陌行,说话温吞却条理分明,账本翻得比谁都快。
另一个是壮实的猎户,姓姜,村里人都叫他姜大个儿。
肩能扛粮袋,手能劈柴火,脾气直爽,干活从不推诿。
两人性格互补,手脚勤快。
刚好搭得上,配合起来竟比老伙计还顺手。
生意,果然比以前旺了三倍。
原先中午才迎来客流高峰。
如今一大早蒸笼掀开,香味一飘,便有人在门口排队等位。
黎安在第三天收到赛庆玮的回信。
信纸折得方正,边角染了些许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