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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第1页)

  在麻醉和迷幻里徜徉

  那些来去匆匆姑娘带我走进快乐梦乡

  不再理会尘世忧伤

  抛开一切走进天堂

  ——唐朝乐队《天堂》

  他从此杳无音信。而时间呼啦啦过了三年。

  D1

  三年间只接到鬼子六一次电话,鬼子六用粗糙干裂的嗓音说要带着弟弟来北京找大家,让弟弟学音乐,替他继续搞音乐。后来却又音信皆无。

  大灰狼几乎同时离队,很简单,他从来没对音乐有过什么真正的热爱,鬼子六的离开给了他一个很好的借口。大灰狼摇头变成了老王八一样接活发活的人,他专门替酒吧和表演场地联系乐队和乐手,给他们copy工作,扣掉他们部分酬劳。在场地欠乐手钱而发生纠纷的时候大灰狼就推诿逃跑,他成了摇滚圈子里著名的骗子。但是这个骗子总是难以发达,他好一阵子坏一阵子,并没有赚到什么大钱,虽然在他自己的嘴里他已经跻身“成功人士”。一次他跑来让我请他吃饭,得意洋洋地说自己刚刚买了房,准备换车之后,他突然神色凄然地问我要尹依的电话号码,他说:“她换了号码,我想你一定有,我知道她经常给你发短信。”

  新的主唱很快就找到了工作,那是一家广告公司,广告是他读书时学的专业。于是他一头扎进世界上唯一靠吹牛赚钱的行业中去,过得很滋润。曾经做过乐队这件事,成了他挂在嘴边的一个口头禅。摇滚之于他,就像是一个名厂出品的商标,仅此而已。

  我再次组了乐队,失败了;再组,再失败。

  小甜甜从国外回来的时候曾经找过我,她的变化很大,首先就是急速地发了胖,甚至在腰部留下了抽脂的伤疤。她在加拿大交了一个台湾的男朋友,从此开始张嘴闭嘴全是台湾怎么文明怎么好。我和她并肩走在马路上的时候,我的乐队里新招的小伙子们在身后议论她嘲笑她,嘲笑小甜甜扭得很骚包的走路姿势,嘲笑她肥胖的大屁股,嘲笑她在消费购物和吹嘘自己在海外的富有之后却等着穷困的我来付账的那种坦然和无耻。

  我很奇怪,为什么当初自己同小甜甜在一起时的那些紧张同激动完全不见了呢?而且是连带着爱情也不见了么?

  实际上,我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姑娘的漂亮,别人赞叹的美丽在我的眼里全是一堆狗屎。我的眼睛怎么了?竟然失去了对美的感觉了么?

  三年飞快地过去了,不断地组乐队,不断地解散。直到最后的乐队又一次解散,我已经不记得这是我做过的第几个乐队了。我彻底绝望,眼看着那个梦想变得可笑,看着它无法挽救地离我而去。

  总之,那天我去火车站为最后一个乐手送行,送他离开摇滚的北京返回家乡,回去过正常人的生活。

  我在路上看到了一块庞大的广告牌。那是一个著名的服装品牌,当初小甜甜最喜欢的品牌,那上面的女孩年轻而妖艳,我觉得她真的很像当初的小甜甜啊,如果小甜甜看到,一定又要得意地到处炫耀了。我坐在公车上,这块牌子一掠而过。那瞬间的印象保留在我的视网膜上,之后很久我眼前都是那块牌子和上面年轻的姑娘,我强笑着感叹自己的无能,这个并不值得去爱的女孩,竟然仍然主宰着我的心情。

  新疆是我们恋爱的时候经常提到的一个地方,当时小甜甜说爸爸曾经带她去新疆玩。新疆正是我从小就要去的地方,我不知道为什么周围的人都喜欢西藏,我对西藏没感觉,却向往新疆一望无际的草原,天边的雪山,骑着马的轻盈的维吾尔族少女。当地人的容貌很像那些白种的摇滚明星。他们乐观的民歌曲调像极了拉丁语系的弗拉门戈式的吉他。我和小甜甜曾经约好,要一起去新疆,要在乌鲁木齐的网吧里和北京的朋友打CS,要在白色的石头小城里去买阿凡提大叔毛驴背上的可乐,要在新疆的草原上一起跑马,一起去河边起篝火,我会去勾引牧羊姑娘,讨羊奶,小甜甜会去偷姑娘的小绵羊。

  可惜小甜甜永远不可能同我一起去新疆了。因为现在的小甜甜已经不再是那个刚刚出落好的小甜甜了。那个小甜甜已经死了,在她抛弃了我的那个晚上之后,就只能作为一个神话般的记忆,永远活在我的心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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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第一次坐了飞机。到了秋高气爽的乌鲁木齐,然后准备坐车去喀什。长途汽车驶过无人区的时候,我们被打劫了。

  劫匪是几个小个子的汉族人,双颊红扑扑的淳朴。他们混在旅客中间一起上了车,先是趁大家睡着的时候偷偷往车厢地板上倾倒汽油,到了某个地点便掏出手枪来命令司机停车,命令所有人不准动,不然就人车俱焚。

  一个劫匪看管司机。另外的几个劫匪挨个对乘客搜身敛财。我害怕极了。很意外,我的心跳得很响,呼吸急促。我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我曾经以为自己是漠视生死的。但是当生命真的受到威胁的时候,我真的害怕了。这帮人是真正的罪犯,他们可能会因为一点风吹草动就一枪打死车上的任何人,然后真的焚车焚尸。那些跳楼自尽的姑娘们,据说在跃下去的一刹那,没有人不后悔的,她们飘荡在空中,在巨大的恐惧中不敢往下看,疯狂地挥舞着手臂,希望能抓住任何一件东西,电线?墙壁?一扇打开的窗户?什么都好!这种时候,人类最原始的求生欲突然冒出来,凌驾在所有的烦恼之上!

  当搜到我的时候,我已经把钱包递在矮个子眼前了,“手机!”矮个子说。“哎哎,这呢!”我立刻掏出来奉上。矮个子奇怪地笑笑,让我下了车。他在车轮旁边非常痛快地殴打了我,揪着我的长发,打裂了我的嘴唇,我嘴上下巴上全是唇血和鼻血。“北京油子!呸!”他唾在我脸上。我居然已经那么像北京人了么?以至于单凭一句话就能听出我的京腔?我真的是变化了啊,我变成另外一个人,变成了一个龌龊自私的城里人。矮个子把一根木棍踹断,让我站直了,揪住我的领口,作势要用木棍尖利的断茬捅穿我的腹部。不知道他原本就是威胁,还是和我眼神的对视让他放弃了。满脸血污的我俯视着他没文化的脸,突然反而不怕他了,只是感觉很不真实,很空洞,我的眼神一定很没意思,很没劲。总之,矮个子摔掉木棍。“没他妈见过你这么孬的!”他悻悻留下了这么一句话。

  很顺利地,我失去了钱包,却和全车人一起进了某城郊区的派出所,在那里录口供。一个一个进去,一个一个出来,没有人理我。我听见里边传出的对话声,警察说得最多的一句就是:“这事我们管不了……”

  于是我站起来走出派出所。只剩下旅行包口袋里的零钱,吃过饭以后还剩下几十元。这点钱还不够住像样的店,可以打电话向北京的朋友求救,可是我不愿意。我觉得心好像静止了,就像一吨肮脏而麻烦的黑煤,静止在这个好似故乡的城市的街上。我想自己终于有机会静一静。更何况,朋友的电话号码都存在手机里,而那只手机已经被抢走了。

  地上一支不见了过滤嘴的香烟,就离我两步远,我看了它足有两分钟,弯腰捡起来点燃。由于地面有些潮湿,为了点着它,一次性打火机燃了太久而熔化了点火器,报废了。我深深吸了一口。那烟呛得我狠狠打了几个喷嚏。那是我整个人发生了重大变化的一刻。好像脑子里啪的一声,我就从那个拼命往时髦里打扮的小航,变成了现在这个又脏又臭、什么都无所谓的小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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