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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第2页)

  地上一支不见了过滤嘴的香烟,就离我两步远,我看了它足有两分钟,弯腰捡起来点燃。由于地面有些潮湿,为了点着它,一次性打火机燃了太久而熔化了点火器,报废了。我深深吸了一口。那烟呛得我狠狠打了几个喷嚏。那是我整个人发生了重大变化的一刻。好像脑子里啪的一声,我就从那个拼命往时髦里打扮的小航,变成了现在这个又脏又臭、什么都无所谓的小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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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大街上晃荡了几天,什么也不做,就是这么溜达着。我的衣服一天天脏了,我没有地方去清洗它,没有钱去替换它。后来,我在街角发现了一家琴行,老板是个束着稀稀拉拉马尾的小老头,他瘦小得好像一把柴枝,顶多只到我的下巴,却和我一样穿着黑色的T恤衫和战靴。我在他的店里茫然地站了一会儿。店很小,我的头快顶到顶棚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进来,也许只是一种习惯吧。原来我在北京的时候,曾经有一阵子一见乐器行就要钻进去,往往能发现一些又便宜又称手的鼓槌、琴弦、拨片之类的耗材,满心全是沙滩拾贝的快乐。没想到在这个偏远的城市也看到熟悉的乐器行,就不由自主地进来了。

  “小伙子你是玩金属的?是北京人?”酷老头眼睛放着惊喜的光芒,格外热情地微笑着对我说,大概是因为在这个城市他很少看到自己的同类;很少能看到典型的金属打扮的青年吧。

  “不!我不是玩摇滚的!”我断然否认,做贼一样绕开了令我心疼的架子鼓。

  我在他那里买了一把最便宜的木吉他,只花了收垃圾的价钱,老头几乎是送给了我。琴把都是歪的,连琴套和背带也没有,我就这么提着裸琴走了。

  我开始了地下通道卖唱的生活,这种在北京被我看成民工的工作,居然也轮到我来做了。

  一开始我站在通道中间不知道如何是好,低头怯生生地拨着琴弦。我抹不开脸来,不好意思抬脸看人。琴太破,弹起来总是打品,我更加觉得丢脸。有人停下来看了看我,在我脚前扔了一块钱。那一瞬间我恨不能转身就跑,觉得自己特别低贱,就是个要饭的。

  在城市中心最大的地下通道里,我涨红着脸弹了半个小时,摊在地上的外套里很快丢了一堆小票子和硬币。我弯腰敛了敛……万万没想到才这么一会儿就收到了二十多块钱。我惊呆了:原来民工的工作这么赚钱!这只是一个新疆的中型城市啊。那北京地下通道里的同行们能赚到多少啊!岂不都成了大富翁!要是这么唱下去,没几天我就能凑出回北京的路费了。搞不好,还能有钱把新疆转个遍。

  没过多大一会儿,远远地,一个老家伙提着琴箱走过来,他意外地发现通道已经被我占了,就蹲在我的身边听着我唱,一脸肮脏的皱纹,眼睛笑嘻嘻盯着我看。我开始有点发毛了,浑身不自在,声音开始颤抖。

  “您有什么事么?”我怯生生地问。

  “小伙子你是刚开始干卖唱这行儿吧?”他笑呵呵地问,“告诉你,我在这地儿可都唱了两年了。”

  我吓了一跳,心道:“坏了,遇到高人了!”脸腾地红了,赶紧把散钱划拉进口袋,拎起外套就要逃跑,一边说:“那您来唱!您来唱!”

  “没事,你唱吧,你唱吧!我歇会儿!”

  “别!别!还是您来唱!”

  我们谦让了两句,老家伙掏出琴来,那把琴看起来比我的琴还破,声孔周围全是划痕,油漆几乎掉光了。他笑嘻嘻抚了抚弦,发出的声音也是劈掉的。

  “这地方唱摇滚乐肯定不行,你得唱来来往往的人听过的,大伙都熟的,大伙都爱听的!你听着啊,听我怎么唱。”

  老家伙咳嗽一声,憋足了气放声歌唱。手下哗啦哗啦猛扫起弦来,那声音简直就是割麦子!他唱的是流行老歌,我都说不上名字的大俗歌,他的嗓子也是那种很多年唱出来的巨俗无比的嗓子。一听就是从没受过声乐训练,却怀着拼命往美声上靠的愿望。我抱着自己歪脖子的裸琴在一边听了两首。真是没什么意思,也没见到什么人给钱。白白吓了我一跳。还以为遇上大侠了!我想流行歌曲的效果也不过如此。之前我的摇滚反而效果更好,谁说群众不听摇滚?

  “你先忙着。我再去找个通道!”我站起来。

  “小伙子,要是别的地方生意不好,你还回来这里唱啊!别跟我客气!”老家伙远远地跟我喊道。

  这个在街头混饭吃的老家伙唱得虽然差,做派倒是比北京满坑满谷没完没了相互倾轧的艺术家们更像人样。一路敲打着被微弱的光线染成青色的墙壁,我飞步跑出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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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换了个通道,这回弹唱了半个多小时居然一分钱没收到。我冒了一身汗,瘫坐下来拧开水壶喝水,开始明白了:原来在地下通道里卖唱,既不靠唱得好,也不靠人流量大,全靠通道的构造,声场要好,简单来说就是通道必须要足够长!现在这条通道太短了,我在通道中段唱,刚从外面进来的人听不见,走进来几米终于听到了,刚想掏钱,却已经走过我身边,马上又要到出口,声音就散出去听不见了。大家懒得回头,钱也放回口袋。之前那位前辈占据的通道,优点就是通道够长,声场够好。大家走进来,有足够的时间听清楚我的吉他和歌,也有足够的时间掏钱出来扔到我的外套上。

  连换了好多通道,徒步穿行了整个城市,我最终找到了一个不错的通道,也算比较长,虽然没有第一条通道长,人流量不多。这里甚至还有几个人跟我做伴:两个河南农村姑娘,一个卖玉米,一个卖晚报,还有一个破衣服满身开花的老乞丐。

  第一个小时,行人打量我的眼神令我特别羞愧,他们弯下腰给我钱的时候,我觉得自己丢人。

  后来,我习惯了,木然抱着吉他歌唱,木然看着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们好奇和同情的眼神。我逐渐开始习惯这些眼神了,他们却没有习惯我,仍然是用各种稀奇古怪的表情打量我。呵呵,我发现自己总是格格不入,无论何时何地,都是这样。

  我的头发那么脏那么长,我的脸那么黑,只能看见两只白亮亮的眼睛。没有人可以让我对他微笑,所以也没有人会看到同样洁白的牙齿。这里最大的好处是没有人认得我,但是有时候我默默地想到,要是小甜甜突然出现在这里,会不会抱着我哭一场呢?她会不会被我的落魄所打动,会有一秒钟真的把我放在心上。哈哈,你看我多傻,直到今天,还是这么傻,这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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