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与兰仆一起打猎其实也有坏处,和他在一起实在太打击我的自信心了。
我一路走一路射,战果还不错。
后来我随意说了句“要是能猎到一只极品红狐就好了,外公的生日快到了,给他送一个围脖是个不错的主意。”
,结果兰仆马上对我说:“附近正好有一只极品红狐,不过如果用箭射死它,会使它的价值受到损失。
不如我把它捉来吧?”我点点头,反正他让我惊奇的地方太多了,再多一条也无所谓。
得到我的同意后,他迅速从我的视线消失。
过了不到一分钟,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只红狐。
从他手里接过红狐,我仔细地看了看,果然是只极品红狐。
通身火红,没有一丝杂色毫毛。
这只红狐显然已经死了,但看不出是怎么死的。
我不由将这个疑问表达出来。
兰仆告诉我说:“高智慧等物为了生存下去必须吃东西,而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是一种生命。
行为准则第十条: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任何残忍的事情都应该避免。
因此我用催眠术将它深度催眠,导致它的心脏停止跳动。
我不想活捉是因为它在死亡前会感到恐惧。”
好奇心不可抑制地涌上来,“兰仆,你是哪里人?怎么有这么新奇的行为准则?什么叫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如果有必要,你还是可以做出残忍的事吗?对了,什么叫催眠术?”兰仆有些无奈,“我来自一个极为遥远的地方。
因为行为准则后者必须服从前者,而行为准则第二条是: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
假如你需要我残忍地杀死这只红狐,我自然必须遵照你的吩咐。
至于说催眠术,其实应该算是你们世界精神魔法的一个分支。”
我差点忍不住惊呼了出来。
魔法!魔法耶!一个见习魔法师甚至比一个普通贵族还要受到尊敬。
假如成为魔法师,就可以在公爵府里坐上比普通男爵还要好的位置。
然后是高级魔法师,整个塞斯公国也只有十多个。
外公是个拥有自己城池的伯爵,对高级魔法师也是很尊敬的——当然,那绝对不是因为他们年纪的关系——虽然那些高级魔法师多半都超过了五十岁,那个年纪最大的甚至有七十三岁了。
接着是魔导士,整个法兰西斯帝国加上它的臣属国才仅仅拥有十七名,而塞斯公国只有可怜的一名魔导士。
再然后是魔导师,整个爱克斯大陆拥有魔导师称号的,只有区区六人。
不过有种说法是还有几位隐士也拥有魔导师的能力,只是他们不愿意为国家效力,因而没有拿到魔导师的称号。
至于说大魔导师,似乎仅仅是一种传说。
因为成为大魔导师的要求实在太不可思议了:必须能够施展气、火、水、土四系五阶魔法。
传说中的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和他的大弟子、第七弟子是大魔导师,其他的,再也没听说过能够精通四系魔法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