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上位者下达命令后下位者必须遵守,但一个好的上位者应该让下位者心甘情愿地服从,尽量少用权位压服。
“你的中级班老师说过你拥有百年一遇商业奇才的潜质,是真的吗?”阿拉卡不明白我为什么转变的话题,但他对于自己的特长被怀疑还是很**的。
“当然,我老师是这么说的。”
“一个商业奇才在战场上可以干些什么?”阿拉卡有些语塞了,但他的回答令我感动,“我不管,反正主人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主人你就是我生存的意义所在。”
为了调节一下气氛,我调侃了一句,“那你是否最好和我睡在一张**呢?”看到他有些不好意思,我接着说:“每个人的能力不一样。
你上战场也许比一个普通士兵稍强些,但如果你留在圣华学到足够的商业知识,然后作为商人帮我赚钱,那样对我的帮助不是更大吗?”看他的表情还是有些犹豫的样子,我抛下更大诱饵。
“给你留下一千五百金币,任意你支配。
为我多赚些钱,以便支持我们塞斯公国的复国大业。”
未了,我又加了一句,“如果你干得让人满意,我提拔你作家臣(注:家仆与家臣不同,家臣属于低级贵族。
)。”
看到阿拉卡眼里冒光的样子,我知道他被说服了。
然后我转向兰妮。
说起来,父亲和情人都在那里,不让她去的确有些残忍。
但带上一个不会武艺、魔法的纤纤弱女,显然也不是什么好想法。
“兰妮,我理解你的心情。
可是到了塞斯,乔和马迪尔会为了保护你而更加困难,他们丧生的机率会增大。
你忍一忍吧。
等战打完了,我马上做你和马迪尔的证婚人。
好吗?”好在兰妮是个明白事理的女孩。
多亏格里恩家族那条“唯有偏执狂才能成功!”的祖训只针对男丁,不然可真不好办。
只是不知道最终令兰妮留下来,那个答应做证婚人的承诺起了多大的作用。
作者语:有个神经病非要我把他的名字放进小说中,他也不想想加个中文名有多大的难度。
无法可想,只好把菲利浦大陆搬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