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敌人太不争气,总是迅速崩溃。
现在我说敌人不太好啃,他们当成老生常谈了。
“他们现在大约离我们二十公里处,如果速度不变,两个小时多一点就会到达我们的四号伏击点。
好了,现在自由发言。”
待我的自由发言命令一下,会上就沸腾了。
“一千五百人呢!要是能俘虏一千人以上,就可以解决好长时间的供给问题呢。”
“斥候回来没有?我好想知道那支队伍里马匹多不多。
我的骑兵小队里还差几匹马呢。”
“你的小队差马,老子就不差了吗?***,把队伍拉过来,一路上损失了好几匹马,到现在还没给老子补上呢!”“吵什么吵,这一仗打完了不就都有了吗?一千五百人的队伍,一般至少也有两百匹马。
就算马匹不够,俘虏一千人换成赎金,那也足够了。”
我在心里暗暗摇头。
人多了,训练却没跟上。
那些身经百战的战士还好说,而有些由平民组织起来的队伍,除了战斗力偏低外,也没有完全与大部队融合。
这些人对伊莉、我以及直属上级的命令还算毫不犹豫执行,对同级甚至别的队伍的上级,就不卖帐了。
任何事都有利有弊,民风强悍导致塞斯不易被异族征服,但是相互间融合就稍微困难些。
好在有伊莉身为塞斯公国的精神领袖,而我又拥有令人害怕的神魔大人的称呼,所有人都服从我们的命令。
有时候我想:如果我和伊莉不回国,塞斯可真要成为一盘散沙了。
“好了,现在安静。
一个一个说。”
我目视刚才那个讲话很粗鲁的大块头。
“你有什么问题没有?”“没啥问题。
还不是照老样子。
先用弓箭、魔法攻击,再总突击。
一冲出去,那个兔崽不就马上投降了?”我看着阿拉斯子爵。
“你呢,你有什么疑问没有?”到底是一位身经百战的老将,在这样的情绪氛围中仍旧保持着持重的态度。
“我确实有个问题。
这么长时间内,英格兰尼人都没有派部队通过我们营地附近了。
我觉得这回有点反常。”
布莱克本伯爵反驳说:“那又怎么样?区区一千五百人的队伍,我们有近两千五百人,又在兰特首领的带领下,想战胜他们根本不必考虑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