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魔大战中精灵、矮人、人类都是神族的同盟,而魔族的同盟只有兽人和妖精。
一千四百年过去了,人类仍旧与兽人很难融合,但与精灵及矮人则相处不错。
在人类城市中,偶尔会看到精灵和矮人。
每个矮人都是优秀的铁匠,他们中的任何人所制作的金属制品都堪称精品;而精灵族则是天生的弓箭手,他们是军队和佣兵最喜爱的同伴。
而精灵另一个让人类喜欢的理由则是精灵都非常漂亮。
精灵和矮人的寿命都很长,精灵平均可以活五百年,而矮人平均可以活八百年。
但相应的,他们的生育率都很低。
精灵和矮人的数量本来就很少,而他们中的大多数又只愿意在自己的族人中生活,所以普通人虽然知道世界上存在精灵和矮人,却往往一辈子也没见过一个。
——《山海经。
种族篇》兰仆离开四天后回来了。
他告诉我,圭亚那公爵大约会在三天后将沙丝那亚的所有权转让于我。
这四天我在沙丝那亚城到处闲逛,对沙丝那亚城有了更多的了解。
说实话,我现在还真喜欢上沙丝那亚了。
沙丝那亚的城市规模比吾尔汉市还要大,而且更为繁华。
因为它是一个海港贸易城市,比起一个内陆城市自然更为发达。
最让我高兴的是沙丝那亚城拥有优良的天然深水港,这座城市的发展前途显然比吾尔汉大得多。
吾尔汉是塞斯第二大城市,经常可以见到旅行者、游呤诗人。
而外公喜欢听那些旅行者、游呤诗人讲途的故事,所以经常将他们请进伯爵府。
我自小就听他们谈论天南地北的故事,因而向往旅行的生活。
贵族当中有些人喜好旅行,甚至个别人将领地托负给信任的家臣,自己独自踏上旅行的路途。
小时候也曾向往过这种生活,现在看来,这种生活算是实现了。
我的领地处于战乱之中,回去就得打战。
打战我倒是无所谓,年轻人朝气蓬勃,成为英雄的欲望使每个年轻人都向往走向战场。
而我自从成为高阶白银骑士和魔导士之后,还没在战场上展现过呢。
可惜塞斯现在多了个阿朗佐。
阿科尼奥。
我不想再回到塞斯——起码现在不愿意去面对。
即将得到的沙丝那亚城,也不可能作为我永久的归宿。